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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公安交警大队搭建“四大宣传平台”助推暑期暨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2020-08-11 19:06:41  来源:百姓生活网


百姓生活网遂宁讯(孙红梅 记者 邓家华)射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全面做好暑期暨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8月11日,获悉,交警大队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扩音器、放大器”作用,积极搭建“四大宣传平台”,切实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助推暑期暨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搭建企业宣传平台,强化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一、大队积极组织交警深入到辖区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集中组织重点车辆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报近期全国范围内涉客、涉货、涉危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增强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意识、优患意识,要求企业负责人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从源头消除重点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建立“两客一危一货、驾校安全教育工作群”,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信息更新,定期向重点驾驶人、驾校负责人推送部、省制作的“两客一危一货”“闯红灯”“逆向行驶”“一盔一带”典型事故案例、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警示提示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同时,针对夏季降雨天气频繁的实际,及时开展恶劣天气信息预警,公布辖区事故多发路段、隐患路段路况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科学参考和服务保障。


搭建针对宣传平台,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一、大队充分利用车管服务大厅、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窗口,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放置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要求窗口交警在为驾驶人员办理业务过程中,细心、耐心为驾驶人答疑解惑,详细讲解交通规则,让驾驶人员从内心深处感受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性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培育良好交通参与习惯。二、在当前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奋进3号”“酒驾、毒驾”等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惩教并举和先教育后处罚的原则,在查纠每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向违法人、乘车人讲清危害,让违法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时时提醒自己安全行车。同时,组织民警加大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教育,使交通违法驾驶人树立正确交通理念,确保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


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增强社会宣传效果。一、充分发挥射洪交警微博微信自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通过设置“一线微观”“覆车之戒”“曝光台”“一盔一带”等话题词,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进行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加大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提前掌握辖区近段时间气象信息,开展恶劣天气预警和出行温馨提示;针对当前降雨天气频繁的实际,加大与各管辖中队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山体滑坡、积水、落石等路况信息和交通管制情况,面向社会广泛公布公布,为群众出行提供参考和指引。二、在开展当前各项整治行动时,积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参加,深度报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战果,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营造强大整治声势;邀请市电视台、电台、中国网、四川新闻网、四川法治报、百姓生活网等媒体记者,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目的和意义,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搭建社会宣传平台,掀起全民宣传热潮。一、运用辖区醉酒驾驶、随意掉头、肇事掉包、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折页资料和宣传展板,在公园、广场、乡镇集市等人群聚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警示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答题赠头盔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正确规范佩戴头盔,养成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二、研究并制定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明确有奖举报范围、实施奖励方式和标准及举报流程,重点对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营运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制定《关于对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通过双微平台、微信朋友圈进行大范围转发,鼓励广大人民踊跃举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胡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