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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警长制”融合发展 打造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


2020-11-05 00:21:11  来源:百姓生活网


百姓生活网遂宁讯(孙红梅 记者 邓家华)11月4日获悉,2020年以来,射洪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辖区路网结构和管控力量实际,推动“路长制+警长制”融合发展新模式,深化巩固农村交通警务运行机制和路长制改革成效,构建“一警多能、多警联动、扁平化指挥、责任到位、综合治理”的交通安全管理和社会面治安防控长效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现代化治理水平。


强化组织保障,明晰工作职责。一、成立“路长制+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道安办,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承担日常工作;建立市、镇、村三级“路长+警长”管理体系,市级设总路长,总路长由市委书记张韬担任,副总路长由副市长、公安局长陈良,副市长何小江担任,镇、村两级设路长,分别由镇长、村委会主任担任。明确领导小组、路长办、路长、警长、路管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职能职责,完善“路长制+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为“路长制+警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障。二、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警长制+路长制”工作,将人员配置、工作经费、管理装备配备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保障“路长制+警长制”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印发《全面深化农村公路路长制+警长制工作方案》,将“警长制+路长制”工作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加强督促落实,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工作目标落实到位。三、有效整合镇交管办、路长办、农村派出所、农村公路养护等机构职能,健全“路长制+警长制+警保合作”深度融合机制,由市政府统一招聘专职路长,负责巡线管片、履行公路养护管理、日常巡查、安全宣传、安全劝导、隐患排查、数据采取、事故先期处置、秩序管控、便民服务等工作;由各镇派出所确定1名民警担任“公路警长”,具体负责农村地区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置、车驾管等业务,指导专职路长交通管理工作,着力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责任体系。


强化基础建设,夯实工作根基。一、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警保合作劝导站建设指南》相关规范、要求,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协作,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科学选择站点位置,统一外观标识,合理设置服务站、劝导站功能区,落实软硬件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打造示范站点。目前,沱牌镇警保联动车驾管服务站,瞿河镇金山村、广兴镇六龙观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已全面建成。二、建立劝导员(路管员)和保险公司协保员、营销员队伍相互选聘机制,对已建成的沱牌镇警保联动车驾管服务站,瞿河镇金山村、广兴镇六龙观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分别配备2名路管员和1名劝导员,确保农村公路“路长制+警长制”工作有序开展。三、推动农村派出所及交警中队所队合一,规范办公场所设置,落实工作制度上墙,配备2至3人以上的专职民警,3人以上辅警。目前,全市辖区15个农村交警中队全部达到规范化。


强化日常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一、制定全面深化农村公路“路长制+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每季度召开“路长制+警长制”专题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及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巡查、反馈、处置、督察、通报”的五步闭环式管理工作流程,领导机构办公室每月对“路长制+警长制”开展综合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每月通过农交安APP信息系统对各镇及警保联动劝导站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及隐患排查等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并排名通报。今年以来,召开农村公路“路长制+警长制”季度专题工作会议3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9次。二、每季度组织路长、警长、路管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活动,讲解政策法规,开展交通管理业务指导,有效提高各级路长、警长、路管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达到“一岗多能、一警多职、一专多用”的工作目标。同时,加大农村派出所规范执勤执法考核力度,通报在日常执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召开农村公路“路长制+警长制”业务培训会3次,道路交通事故方面培训会3次,“四川省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管理研判系统”培训会1次,法制培训会1次,规范执勤执法工作培训会1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会1次。三、加强车辆、驾驶人及道路源头管理,完善车辆、驾驶人基础台账和道路隐患排查滚动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全掌握”;加强辖区道路巡逻管控,按照市公安局印发的《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及“奋进”系列整治工作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上半年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6321起。确保辖区交通秩序良好。


强化宣传教育,培育文明素质。一、与射洪电视台、射洪广播电台深度合作,开辟“交警在线”“交警视线”专栏节目,对“路长制+警长制”工作推进措施及开展成效进行宣传。二、在各村办公室设置固定式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确定一名专职路管员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定期更换宣传资料。三、各农村交警中队通过“大喇叭”,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案例进行通报,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讲解安全行车知识、提醒恶劣天气出行注意事项,确保出行安全。四、组织宣传人员深入村社、家庭、客货运企业、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心。期间,村社300余次,进家庭120余次,进企业180余次,进学校200余次,农村“大喇叭”每日播报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强化事故预防,筑牢安全防线。一、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分析研判机制,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全年四个时段,从时间、天气、路段、驾驶人、车辆等方面汇总分析辖区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采集交通事故源头信息,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分析研判,科学分析交通事故成因,查找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勤务部署,堵塞管理漏洞。二、加强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源头监管,联合应急管理、交运等部门定期对客货运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对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及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形成明细表,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督促责任部门对辖区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逐车逐台追查、核查,做到见人见车,全面清零。截止目前,“两客一危”检验率达99.0%、报废率达100%、违法处理率达100%;重型货车、挂车检验率达93.2%,报废率达99.3%,违法处理率达100%;重点驾驶人审验率达98.1%,换证率达99.7%,“隐患清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深刻吸取“3.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3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6月2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源头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重点道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再次发生。通过集中整治行动,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明显改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责任编辑: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