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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终成方圆


2021-05-11 21:03:26  来源:百姓生活


5月6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彭清华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以深化党委依法执政、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高效、社会有效治理为主线,把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一体建设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摘自四川日报)


法渊源已久,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律是夏代的《周礼·秋宫·司刑》,法历来为政治服务,与政治具有共生性,同生共长,共同服务于社会目标与价值。“法治”一词很早就出现在古书中。《晏子春秋·谏上九》:“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淮南子·氾论训》:“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以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


从中央到省委,无一不注重法治建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指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对外开放合作等重点工作。利用法治思想,结合本地特色、符合基层实际、解决群众难题,着力解决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


“无规矩不成方圆”,今天所说的这种规矩就是法制法规。遵规守矩,自成方圆。只有每个公民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按照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去办事,社会才能安定和平、和谐共融,只有社会安定,国家才能谈建设、谈发展。法治是社会和谐平安的基石,法在心中,自然得理。


俗话说:“国无法而不治,民无法则不立”。和谐才有活力,平安才能发展,有规矩才能成方圆。所以,一方社会要稳定发展,必须坚持以法作则,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将法深刻体现在落实的每一项政策中,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围绕发展、服从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


(作者:奎阁街道 刘楠 )



责任编辑: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