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生活甘孜讯(任文波)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始终对非法运输、储存汽油等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零容忍”态势,可新龙一男子为了一己私利,铤而走险,竟然将明令禁止的“隐形炸弹”——1000升汽油非法存储在自己家中,用于修建房屋,所幸被警方及时发现。
2月13日,新龙县公安局博美派出所在开展日常治安巡查工作中发现,一村民尼某(男,43岁,新龙县通宵镇人)涉嫌非法储存汽油,遂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面对办案民警的询问,违法行为人尼某在铁的事实面前,如实供述了自己2021年3月偶遇一雅安油罐车驾驶员,并私下协商出资14000元购买成品汽油1000升,一直储存在雄龙西乡母亲家中,准备修建房屋时使用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行为人尼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非法储存的汽油被全数查扣收缴,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进行统一管理,个人不具备储存条件。个人私自囤积或者销售汽油,是违法行为,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任何个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切勿以身试法。如有发现非法储存和销售汽油行为,请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新龙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