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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委提醒:当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证连环套


2020-06-12 11:20:11  来源:百姓生活网


百姓生活网讯(记者 雷丹 黄建平) 6月11日,四川省消委针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证热中暗藏的广告误导、信口承诺、合同违规、金融猫腻……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培训机构具有很大诱惑力的承诺。同时,当心一系列连环套般的操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四川省消委在提醒中强调,近年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证市场持续火热,网络广告、电话推销铺天盖地。一些培训机构宣称“一年挂靠收益8至9万元;包报名、包拿证、不过退费……”。然而,学员缴纳高昂培训费后,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包过、包挂靠难兑现,由此引发大量消费纠纷。


“我在X网购买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培训课程,价格昂贵(3000元至10000元)且无法报名参加考试、退费难,我要投诉!”……


四川省消委通过近期收到的多名消费者有关投诉,分析发现个别培训机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招生广告误导消费者,咨询师违规承诺“包报名、包挂靠”。有的培训机构宣称为保障学员权益和提升通过率,与每位学员签订《不过退费协议》,若学员学习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不通过,退还不过科目80%的课程费用。但其实有的学员根本不符合报名条件,必定考试不过。培训机构咨询师在向消费者推销课程的过程中,并没有详细了解消费者是否具备报考条件,便一概承诺“包报名”和“包挂靠”。


——格式合同条款内容涉嫌违规,责任主体不明。有的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协议涉嫌存在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情况,如包含“如果考生未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培训机构有权拒绝退费或重修”“考生无权因考试报名条件变动导致无法报名为由要求退费”等条款。合同签订方分属两个企业主体(网签合同所在地和开票所在地),责任主体不明,产生争议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高。


——推荐第三方贷款平台,退费环节规避消费者。培训机构为获取消费者的订单,主动向消费者推荐金融服务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贷款,用于支付培训机构的培训费。但在消费者申请退费后,培训机构在未与消费者签订三方协议的前提下,直接将费用退还至金融服务公司,违背了合同相对性原则,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川省消委呼吁,相关培训机构要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须真实合法;要加强销售人员管理,提高职业素养,不得以虚假信息、虚假承诺、私信、演说等方式误导消费者;拒绝“霸王条款”,制定的格式条款不得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属于线上服务的,应从有利于纠纷解决的角度约定诉讼管辖地;推荐使用信贷产品时应主动告知真实情况,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同时,主管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四川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考证热潮”,还需冷静思考。报考各类资格证书前,要详细了解自己是否具备报考条件,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国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要盲目跟风考证;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多方了解培训机构服务质量和口碑;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认真阅读相关条款,不要轻信培训机构或所谓“咨询师”的承诺,注意妥善保管合同和发票等消费凭证,发生纠纷有效维权。


此外,不要单纯为了“挂证”而考证。“挂证”行为本身也违规,如《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就明确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






责任编辑:杨婷